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  查看次数:[]

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教育厅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甘教办函【2017】18号文件要求,按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指示意见,现将文件转发各部门、各单位。请根据文件要求,对我校处级(含副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是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安排人员准确对涉及范围内办公用房进行使用面积实际测量,整改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副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认真填写附表,对非单人办公用房明确标注合用人。并将结果分纸质和电子档于9月5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丁跃斌处,9月6日起学校全面抽查整改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对组织实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数据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有资产管理处纪委 监察室

2017年8月29日

教育厅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甘教办函【2017】18号).pdf

河西学院办公用房清理附表.xlsx

上一条:2017—2018学年低值耐用(易耗)品协议供货采购目录 下一条: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

关闭

学院首页 |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制度政策 | 机构设置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招标采购 | 资产系统

通讯地址:甘肃张掖环城北路846号 电话:0936-8285079 邮编:734000
网站维护:河西学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河西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陇ICP备05000590号 设计制作:宜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