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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  查看次数:[]

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资〔2017〕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国资〔2018〕6号)精神,依据《河西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西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校内单位固定资产核查工作。为保证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资产核查工作

(一)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履行职能、保障运转以及提供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开展资产清理核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办学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表现。

(二)资产核查目的是巩固2016年全国资产清查成果,核实和掌握二级学院和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和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固定的资产动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依此为契机,是全校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核查工作机构、单位、内容

(一)成立资产核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国资处、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资产核查清理工作。

(二)本次核查的单位:是2016年以来机构调整分设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纪委(监察室)、审计、招标办,校办、档案馆,教务处、教发中心等。

(三)核查时间:从2018年4月10日开始,6月底结束。

(四)本次资产核查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单位资产基本情况清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督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和资产采购、入账、使用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

2.单位固定资产核查。各单位核查报告本单位整体固定资产现状及管理使用情况,鉴定报废和提出本单位在账陈旧设备和家具、用具等。核查重点是依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自2016年元月1日起,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数据,对各项实物资产:包括设备、家具、图书等进行核对、查实和登记,并报告使用情况。

3.单位低值品管理核查。依据财务处2017年各单位报销的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等账目,对其管理使用进行督查。

4.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核查。对本单位所有房屋和设备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核查,督查出租出借收入的上缴。

三、资产核查工作方案

(一)核查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领导为资产核查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是责任人,具体核查工作由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等负责实施和操作,学校资产核查工作组监督和落实核查过程,并及时与国资处进行沟通和衔接相关工作。

(二)核查要求

1.条形码粘贴完整。每件资产都有相对应的条码,与资产管理系统相对应,做到一物一卡一条码。

2.核查资产账实相符。对照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核查实物,及时变动资产信息,实现资产分类、名称、规格型号、价格、购置日期、领用单位、存放地点、经手人、使用人等账实相符,数据详实。

3.核查疑难资产,提交盘盈、盘亏相关资产说明和申请。

(三)核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被核查单位自查阶段,时间从2018年4月10日到2018年4月30日。各单位自查本单位具体实物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的账实是否一致,及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变更操作;补充和完成固定资产条形码粘贴完整等工作。并填写完成相关报表(报告)。

2.核查核实阶段,时间从2018年5月2日到2018年5月31日。学校核查工作组进入各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核查和鉴定活动,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等具体操作实施。

3.调整处置总结阶段。2018年6月1日后,国资处根据核查工作组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时反馈给各单位,相应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整账务和清理处置废旧资产,核查工作组总结报告核查工作。力争6月底完成该项工作。

四、核查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全面摸清全校各单位资产家底。对各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实物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通过清理和核查,相关核查数据能完整、准确和真实地反映该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和低值品物资和材料的管理使用情况。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确保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账与实物准确相符,为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为学校编制年度资产购置预算,加强国有资产购置和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并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三)建立资产监管和动态资产系统管理。通过实物资产核查,核查做实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学校和上级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准确信息,为上级部门实施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信息支撑。

(四)清理处置废旧物资设备。提高资产利用率,对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上限,且经鉴定无法使用的废旧物资、设备和家具作报废处理。

(五)完善健全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核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六)向学校报告核查结果。核查工作结束后,由核查工作组形成核查报告,报告学校,依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同时,核查结果是单位年度资产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核查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单位,学校将暂停对其资产配置。

附:1.河西学院二级单位固定资产核查情况报告

2.河西学院固定资产核查登记表

3.河西学院仪器设备(家具物品)盘盈(盘亏)登记表

4.河西学院破损仪器设备(家具物品)报废登记表

5.河西学院房屋出租出借登记表

6.河西学院设备等出租出借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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