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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7-22  |  查看次数:[]

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国资处网页的更新维护。

三、负责学校教学设备(家具)、办公设备(家具)和其它专项设备的验收入账、领用登记工作;负责学校土地、构筑物、公用房屋类资产的登记入账、账务管理。

四、负责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资产统计数据的统计及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

五、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固定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报失、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处置工作,并会同财务处做好资产账务调整。

七、负责教学、行政办公用房的管理及调配协调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位置、结构及使用情况资料的统计汇总,建立公用房屋使用档案,动态管理公用房屋,为公用房屋的使用、调配提供基础依据。

九、负责土地、公用房屋类资产的清查工作,并参与土地、公用房屋类资产的评估、处置等工作。

十、负责实施学校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库房管理及库存物资的调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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