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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设备​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7-22  |  查看次数:[]

国资处设备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设备购置相关办法及配套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提出学校年度各类设备(家具)购置计划及汇总报批等工作。

三、负责与招标办、资产购置部门的联系衔接工作,配合招标办、资产购置部门做好资产采购相关工作;参与各类设备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小额设备(家具)的询价采购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类设备购置合同制订、督促合同履行、货款支付、违约处理等及招标材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六、负责质保期内设备(家具)维修维护的联系落实及质保期满后设备大修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的受理、落实工作。

七、负责国资处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报送及往来文件收发、处理、建档及印信管理、来信来访接待、会务工作等行政日常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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